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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会议精神 狠抓工作落实
时间:2015-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3月6日下午,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我院检察长王新钢、副检察长林蔚、研究室主任刘新生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蒋兴国主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勇宣读了《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检察院检察长多力坤·阿不都热依木检察长作了动员讲话: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好全国、全疆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好依法治国、依法治疆方略,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深刻认识专项活动是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的重要举措。要按照上级院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执法理念、执法作风问题,各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多请示汇报,加强信息简报报送工作;三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扎实做好每一个阶段工作,坚持领导带头,特别是检察长要切实负起责任,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四是突出重点。围绕整治方案规定的十个方面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结合实际,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司法公正,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五是注重制度建设。做好立改废工作,加强职业纪律、职业操守、职业作风建设,坚持标准,巩固成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程工作结合起来,贯彻到业务工作始终,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执纪问责、案件挂牌督办,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持党的领导,守住法律底线,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干预办案纪录制,把问题查深查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最后蒋兴国副检察长要求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负总责,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制定工作方案,围绕重点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

我院要按照全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3月7日上午,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听取市院动员会情况汇报,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方案进行审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院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配齐配强了人员,从组织机构和人员力量上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围绕主要业务部门,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公诉、侦查监督、反贪、反渎、民行、控告申诉、预防等部门和环节、一线执法办案,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按照高检院提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市检察院提出十个方面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执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切实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纪律作风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各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都要查找本部门司法不规范问题,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要相互配合支持,相互监督制约,形成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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